开发性金融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138创业网 2011-06-11
开发性金融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例刘金林
[摘要]本文将开发性金融引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视野,针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市场发展滞后的根源--市场主体缺失、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制度缺乏,提出基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的三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模式,并对开发性金融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模式与路径进行了深入研究,希冀能为政府部门及相关金融企业参与培育和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提供参考和依据。
(中经评论·北京)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是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制度实现的。完善的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健全的市场是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稳定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创业风险投资业的稳步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研究表明,市场主体缺失、市场制度缺乏、市场机制不完善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市场的真实写照,也是其发展滞后的根源之所在。因此,市场主体建设、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的完善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要害所在。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及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通过自觉主动地建设制度和市场主体,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制度与市场建设,不能靠自发形成,而要主动地进行建设,需要政府及创业风险投资运行过程中各主体共同推进。因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经济运转的效率,必须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育,而政府多重角色的职能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运作的主体、制度变迁的主体。
相应地,政府必须从过去以强制性变迁为主导的变迁方式转变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相结合的方式,即政府的强制性制度供给要和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结合起来。归结到在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问题上,政府应当积极探索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途径--将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问题置于“市场”层面加以研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通过市场主体的培育与市场制度的建设,调动市场机制自发完善与产生力量,以较小代价建立起自律性的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体系。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市场完善的必然选择:开发性金融支持
目前政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主体建设主要由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直接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直接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这种模式主要缺陷在于难以建立收益激励与风险约束机制,同时也起不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另一种是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相互合作。开发性金融以弥补市场缺损和制度落后为目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撑,以建设市场来实现政府发展目标,并通过“铺路”、“搭桥”,带动社会资金,引导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它既不是市场机制的组成部分,也不能简单归入政府机制,兼有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某些特点,是金融资源配置领域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和联合机制。只要有市场缺损、法人缺损或制度缺损,又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投资领域,或者可以进行制度建设,以整合体制资源取得效益的领域,都是开发性金融大显身手的空间。
而且,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其大量和广泛的投融资活动,实证了开发性金融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分散给予企业融资的非系统风险,过滤政策风险,从而产生示范效应。这样,商业性金融与民间金融就会纷纷跟进相关领域进行投资,
--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例刘金林
[摘要]本文将开发性金融引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视野,针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市场发展滞后的根源--市场主体缺失、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制度缺乏,提出基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的三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模式,并对开发性金融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模式与路径进行了深入研究,希冀能为政府部门及相关金融企业参与培育和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提供参考和依据。
(中经评论·北京)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是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制度实现的。完善的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健全的市场是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稳定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因此,创业风险投资业的稳步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研究表明,市场主体缺失、市场制度缺乏、市场机制不完善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市场的真实写照,也是其发展滞后的根源之所在。因此,市场主体建设、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的完善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要害所在。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及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通过自觉主动地建设制度和市场主体,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制度与市场建设,不能靠自发形成,而要主动地进行建设,需要政府及创业风险投资运行过程中各主体共同推进。因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经济运转的效率,必须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育,而政府多重角色的职能就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运作的主体、制度变迁的主体。
相应地,政府必须从过去以强制性变迁为主导的变迁方式转变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相结合的方式,即政府的强制性制度供给要和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结合起来。归结到在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问题上,政府应当积极探索实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途径--将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问题置于“市场”层面加以研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通过市场主体的培育与市场制度的建设,调动市场机制自发完善与产生力量,以较小代价建立起自律性的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体系。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风险投资业市场完善的必然选择:开发性金融支持
目前政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主体建设主要由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直接设立创业投资机构,直接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这种模式主要缺陷在于难以建立收益激励与风险约束机制,同时也起不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另一种是与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相互合作。开发性金融以弥补市场缺损和制度落后为目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撑,以建设市场来实现政府发展目标,并通过“铺路”、“搭桥”,带动社会资金,引导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它既不是市场机制的组成部分,也不能简单归入政府机制,兼有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某些特点,是金融资源配置领域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和联合机制。只要有市场缺损、法人缺损或制度缺损,又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投资领域,或者可以进行制度建设,以整合体制资源取得效益的领域,都是开发性金融大显身手的空间。
而且,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其大量和广泛的投融资活动,实证了开发性金融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分散给予企业融资的非系统风险,过滤政策风险,从而产生示范效应。这样,商业性金融与民间金融就会纷纷跟进相关领域进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