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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性金融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业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138创业网 2011-06-11
款人净资产的5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宽限期不超过3年。高科技创业贷款的额度、期限、评审及贷后治理按照国家开发银行高科技创业贷款项目评审指导意见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科技创业贷款积极寻求与较强实力的创投企业的合作,是开发银行参与广西创业投资事业的又一选择。
    
    (三)直接投资模式
    
    可以预见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的商业化经营道路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随着国内
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参与股权投资的法律政策障碍日益消除,及国家开发银行创投业务经验的积累和专业人才队伍的日益壮大,全方位介入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将是大势所趋。届时,开发银行既可以设立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也可以设立创业风险投资治理咨询机构;既可以从事创业风险投资业务,也可以代理其他投资机构的投资业务;既可以为创投公司提供直接的投资咨询业务,也可以为创投公司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咨询治理服务等。在近期各种外部政策环境尚未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可以学习和借鉴中国进出口银行非常融资账户的运行机制,成立非常账户和专门机构来从事上述业务。通过与创投机构及创业企业间的一系列战略投资合作和银行业务合作,开发银行与创业资本相关主体间建立更坚实的合作基础,也必将形成一个更加牢固的关系网络。开发银行在其中不但可以共享信息,而且为探索开展更深层的合作,开拓新的业务和发展模式提供了便利。
    
    三、开发性金融支持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路径设计
    
    (一)尽快推出区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争取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或高新区推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目前为止,广西还没有成立自己的区级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明显是不利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业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当前广西创业投资的发展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尽快设立区级的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参照国内其他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做法,目前,广西区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主要包括五个部分:自治区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境内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投资资本,如开发银行的软贷款(专项选择权贷款)支持;获得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助;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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